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培训”的通知 |
2011-08-05 17:12:15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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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高中校:     为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普通高中新高一任课教师进行教材培训。此次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分盟市进行培训,由内教社聘请专家进行主讲,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及培训人员 1.培训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教材培训。 2.培训时间:8月17日至18日。报到时间为8月17日早8点。上课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培训地点:分三所学校进行培训。 语文、物理、历史三个学科的培训地点设在通辽一中;数学、化学、思想政治三个学科的培训地点设在通辽五中;英语、生物、地理三个学科的培训地点设在通辽蒙中。 4.培训人员:拟在新高一任课的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全体教师。 二、培训要求 1.各地各校要认真对待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把完成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放在第一位,要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高中新课程培训事宜。 2.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所属普通高中参加培训的学科教师登记表于8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组织好本地、本校各学科教师按时参加学科培训。 3.参训人员的培训教材由内教社免费提供,不交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用自行解决。 注:所有教师由学科教研组长统一组织,不得缺席。                                                            教务处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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