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讨论依据学生成绩为教师考核打分标准的通知     全校全体教研组长:     现将依据学生成绩为教师考核打分的标准发布在网上,请尽快组织本组教师参与讨论,并提出改进或完善的可行性建议,学校将于近期召开全校教研组长会议,届时请将本组讨论结果反馈上报,以便制定较完善的考核方案。
    附:学生成绩赋分依据(先行稿)     一、赋分原则:     1.基础成绩:文理分班后,根据学生各学科入学成绩排名将文科班学生分为四个档次、理科班学生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作为考核基数,其中文科班的四个档次为1—100名,101—200名,201—430名,431名以后;理科班的五个档次为1—100名,101—300名,301—600名,601—970名,971名以后。     2.比较成绩:每学期期中考试各学科成绩     二、赋分方法:     1.每位教师基准分为17分,最高加至20分。     2.依据各个档次人数升降情况作为加减分的唯一依据。 其中第一档加减0.5分/人次,第二档加减0.4分/人次,第三档加减0.3分/人次,理科第四档加减0.2分/人次,文科第四档、理科第五档加减0.1分/人次。    即:理科前四档、文科前三档每增加一人加相应的分数,每减少一人减相应的分数;文科第四档、理科第五档每增加一人减相应的分数,每减少一人加相应的分数。    ※特别说明:无入学成绩的地理学科以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为基础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比较成绩;生物学科以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分数为基础成绩,以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分数为比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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