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不编制赤字预算”的基本原则,编制年度预算,既要考虑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学校的收费政策及财政性资金的保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满足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和长期稳定发展。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3、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学校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每年11月中旬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核,11月末报学校财务科。学校财务科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部门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并综合平衡,对各部门应充分协调,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并反馈部门进行修正。
3、每年12月31日前党委会审议部门预算方案,决议通过后执行。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到位,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支出,严禁挪用、截留资金,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党委会会议批准后,经上级主管部门签批下,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按照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应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备案。需自行采购的,学校采购人员要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本制度中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通辽市第五中学
202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