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第五中学财务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教育经费正常运行,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规范通辽市第五中学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使我校的财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由校长统一领导,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校长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领导责任。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科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
2、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5、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6、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全面考虑,科学编制,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的,需上报校党委会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三、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
3、其他收入: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
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或坐收坐支。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所有支出应以预算为依据,未纳入预算的支出原则上不得列支。
2、支出管理原则:
(1)合法性: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
(2)合理性: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确有必要。
(3)真实性:票据真实、内容完整、手续齐备。
(4)效益性:厉行节约,注重绩效。
五、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维护等环节管理。
2、规范资产处置(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程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处置收入应及时上缴学校财务。
六、负债管理
1、 学校应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原则上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对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严禁公款私借。
七、会计档案
1、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等会计资料;
2、学校应责成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3、学校每年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负责装订成册并整理立卷,在会计年度终了以后,根据上级规定,由财会部门编造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撤销、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八、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1、学校应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情况说明),确保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2、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结构、专项经费使用效益等,并向学校领导报告,为决策提供依据。
九、财务监督
1、学校财务监督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机制。
2、学校应依法公开财务信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告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定期公开预算决算、重大支出、收费情况、“三公”经费等,接受校内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3、学校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教育、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财经法规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制度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辽市第五中学
202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