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开始报名,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结果,将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职称)评聘、等级晋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比、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同时也将计入对通辽五中的整体考核。请同志们从学校整体和个人角度考虑,高度重视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教师需来学校人事科说明理由并签字确认。
文件要求及培训安排摘要如下: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精神,贯彻《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按照教育厅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下同)教师培训相关要求和我市教师培训工作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素质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素质与能力,发挥教师培训作用,提高全市教师教学质量,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二、 总体目标
采取集中、远程、校本相融合的混合培训模式,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专任教师每人不少于90学时的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我市专任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 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教师(含职业高中 、幼儿园教师)
四、 培训内容
参训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详见www.tlsjyy.cn培训专栏)。
其中,集中培训6课时、远程学习50课时、校本研修34课时。
五、 培训组织管理
学校职责:积极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培训;与电教馆、培训机构协商为本校参训教师分班;负责组织校本研修培训,在培训平台中建立校本研修任务,开展校本研修考核。为参训教师提供场地、时间保障;配合教师培训机构跟踪培训全过程,对培训懈怠者予以批评教育,对培训优异者予以鼓励。
六、 培训方式
(一)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阶段:2月19日—3月9日
由旗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采取集中面授(或送教下乡)的方式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开展不少于6课时的以解读政策、介绍平台使用方法、解读课程体系为重点的集中面授。并对参训者予以考核,合格者将认定为6课时集中面授成绩有效,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二) 第二阶段:远程研修及校本研修阶段:3月9日—4月13日
1.学员远程研修:
学员通过上网学习视频讲座、电子教案、学习简报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作业、积极参加网上的互动研讨、认真进行学习反思和学习总结等相关活动进行网络远程研修,远程研修阶段的学时为50学时。
学员远程研修阶段的考核(见平台通知)
3.校本研修:
依据远程研修阶段所学的网络课程内容,结合教学实践,由各旗县市区培训专家设计校本研修主题。
校本研修阶段的考核和学时认定由教师培训机构执行,校本研修阶段的学时为34学时。
人事科
202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