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通辽第五中学环保模拟法庭活动
《环境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十三五”环境教育规划对“培育中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提出了要求,学校和教师应从法律责任和环保事业发展的角度,认识提高环境教育的重要性。5月27日上午,由通辽市环境保护局和通辽第五中学主办的“纪念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暨环保案件模拟法庭活动”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举行。通辽第五中学的环保志愿者协会、模拟法庭社团及团委学生会的师生响应“6.5”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号召,积极报名参与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是我市首个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审判人员均由五中学生担任的模拟庭审。此次模拟法庭是以一家工厂因排污引起的土壤污染纠纷案件为基础。为开好本次模拟法庭,参与庭审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法警”等人员,经过两周的时间利用大课间进行集体演练,在环保局、科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圆满完成了本次庭审。
同学们在活动中迎难而上,敢于挑战,展示了五中学子的自信风采。模拟法庭培养逻辑思维和实践能力,使同学们关心、关注、参与环境保护,了解体会危害环境的后果,将环保法治思维意识根植在心中。
另外,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也是一次很好的职业生涯教育课,学生们通过亲身体验,对法治、对法官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和理解,有的同学明确表示,以后要从事法官律师行业,要考政法院校。
每年的4、5、6月三个月是我校“环境教育季”,今年的主题为:美丽通辽,我是行动者。环保模拟法庭活动是我校“环境教育季”的活动之一。











文字:李梦楠
图片:王彦铎
通辽第五中学团委 德育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