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历时半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审核工作初步结束了,根据有关规定2012年5月份之前连续代课满一年的都计算工龄,养老保险自愿缴纳;2012年5月之后连续代课满一年的先按2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后方可计算工龄。以上两个时间段的只要缴纳养老保险的都作为计算退休费的缴费基数。经由教育局人事科及人社局的档案管理科、社保科审核认定有代课经历的老师临时代课时间如下表,请大家认真核对自己的代课时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事科联系,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下午五点,以便于进行下一步的缴费工作。核对无误的教师无论是否缴费必须在2018年1月19日到人事科签字。未按规定日期来人事科签字的教师视同自愿放弃缴费。望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8319977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经历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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