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第五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校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每年度在学校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根据2016年度工作实绩,经研究决定,获得2016年度校长奖励基金的集体和个人如下:
2016届年级高考特别奖:奖励金额13万元。
张立斌:2000元;
王国忠:1000元;
张子仪:1000元;
樊志文:1000元;
李晓明:1000元;
张晶辉:1000元;
李海东:1000元。
如有疑问,请于12月22日前向人事科反馈。
此公示。
通辽第五中学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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