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吴志强、胡鹤、贾雨轩、杨滔4名交往过密学生的处分决定 |
2015-12-15 17:00:02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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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晚自习下课期间,在齐贤楼楼内,2015级(19)班吴志强和2015级(10)班胡鹤两名学生、2015级(23)班贾雨轩和2015级(13)班杨滔两名学生,超出男女同学正常交往的尺度,无视学校纪律及周边陆续进出齐贤楼的师生,我行我素,举动亲昵。为了严肃校纪、警示大家,依《通辽第五中学学生一日常规实施细则》、《通辽第五中学违纪学生的处分规定》、《通辽第五中学学生管理“十条禁令”》,经学校违纪学生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4名学生如下处分:
2015级(19)班 吴志强 留校察看
2015级(10)班 胡 鹤 留校察看
2015级(23)班 贾雨轩 留校察看
2015级(13)班 杨 滔 留校察看
此决定
通辽第五中学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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