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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梦想 励志青春”系列活动(一)校园歌手大奖赛
2015-10-09 17:18:35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体卫处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展现同学们多才多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体卫处音乐组决定在高一年级举办“放飞梦想励志青春”校园歌手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放飞梦想 励志青春” 

二、比赛时间:20151018日——1031 

三、参赛对象:高一年级学生 

四、比赛相关事项: 

1、参赛歌曲要求: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能够体现学生健康、向上精神风貌的校园歌曲; 

2)能展现广大学生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的歌曲; 

3)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青春励志歌曲;

 2、 参赛方式及报名时间: 20151012——16

各班爱好音乐的学生自愿报名到各班班长处,然后以班级为单位把参赛者姓名、参赛曲目报到学校音乐组办公室(笃行楼二楼);

报名截止时间:20151016日。 

3、 比赛地点:笃行楼一楼(合唱教室)

4、 比赛时间:每周三课活

5、 参赛形式:个人或团体。

五、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自行选择好1首比赛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伴奏带(U盘); 

2、演唱的风格不限,可以是通俗、美声和民族唱法,形式多样化,可以为独唱、合唱、重唱等; 

3、按班级顺序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分标准:比赛评分采用10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分)

2、节奏准确,歌唱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2分) 

3、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2分)  

4、精神面貌好,表演自然大方。(1分)

5、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2分)  

6、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1分)。 

由评委根据各参赛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评价。 

注:本次比赛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得分保留三位小数。超时酌情扣分。

六、赛制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音乐组

20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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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申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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