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评选表彰市直教育系统
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支部:
为纪念建党94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践行我的承诺、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励市直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在党的建设以及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市直教育系统党委研究决定,在2015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市直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按时缴纳党费。
2、严格落实共产党员“五带头”职责,即:①带头学习提高;②带头争创佳绩;③带头服务群众;④带头遵纪守法;⑤带头弘扬正气。
3、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高。能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评先评优:
1、未参与承诺、践诺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
2、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
3、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组织和个人。
4、在党员队伍中拉帮结派,给组织造成不团结因素的党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纪行为的党员。
6、群众的民主测评满意率平均不达85%以上的党员。
二、评选办法
(一)各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要严格按照支部提名,真正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党员评选出来。
三、有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开展“践行我的承诺、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评选,保证推荐的典型树得住、叫得响。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推荐人选要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
(三)相关材料务必于6月13日前报党政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材料包括:
1、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电子档)。
联 系 人:于甜子
联系电话:8319902
电子版发至:QQ905910594
。
附件:1.
“ 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中共通辽第五中学总支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支 部 |
优秀共产党员 |
高一年级支部 |
3 |
高二年级支部 |
3 |
高三年级支部 |
3 |
行政、后勤支部 |
2 |
教务、德育、团委支部 |
2 |
综治、工会、舍务、体卫支部 |
2 |
离退休支部 |
1 |
候选名额合计 |
16 |
评选名额合计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