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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收取教师听课记录的通知
2014-09-17 14:59:39 通辽第五中学 出处:教务处
高一、高二、高三各学科教研组长:
    请在本周五(9月19日)前将本组教师听课记录(8月18日至9月18日)收齐并统计好听课节数交到教务处,过期不予统计。
    1、听课节数只统计每位教师在各班级的听课节数,其它在校外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听课,由教务处来统计;
    2、听课节数要填写在教务处统一发的表格里,必须有教研组长签字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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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敖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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