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14】44号)文件精神,通过学校各部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推荐沈淑清为自治区优秀教师、王树新为通辽市优秀教师拟报人选,现予以公示:
沈淑清同志
1、个人基本情况
沈淑清,女,中共党员,1963年7月出生,1986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政史系,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
2、主要荣誉称号
2007年1月被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评为“2006年度全国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
2002年7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团委评为“先进班集体”;
1998年7月被哲里木盟教育处评为“先进班集体”;
2010年1月论文被通辽市教育局、通辽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评为二等奖;
2001年10月被通辽市总工会、通辽市教育教体局评为“第二届三育人活动先进个人”;
2011年7月被中共通辽市直教育系统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王树新同志
1、个人基本情况
王树新,男,中共党员,1964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高级教师。
2、主要荣誉称号
2012年11月被内蒙古教育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学能手”;
2012年7月被通辽市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学能手”;
2014年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语文学科带头人”;
2013年5月被通辽市教育局评为“语文学科带头人”;
2010年12月被自治区教研室评为第八届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1998年被哲里木盟教研室“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2011年7月被中共通辽市直教育系统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2日。
四、受理方式
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求是楼四楼人事管理科。
电话:8319977、6334177
受理时间:上午 8:00 — 11:00
下午14:30 — 17:00
通辽第五中学
2014年6月30日